站务分公司服务承诺
为了进一步加强站务分公司的建设,规范服务行为,树立“窗口”单位的良好形象,为旅客提供优美的环境、优良的秩序、优质的服务,落实“旅客至上,服务第一”的宗旨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保证旅客的合法权益,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,现向广大旅客公布如下:
一、服务承诺制是指公司根据服务要求,将对外服务的内容、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,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,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的制度。
二、实行服务承诺制度的目的是:实现服务的程序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公开化,提高服务质量,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。
三、站务人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统一着装,佩证上岗,仪表举止文明,服务主动、热情、耐心、周到,使用文明用语,不讲服务忌语,服务技能过硬,服务程序规范。
四、站务管理人员不滥用职权,徇私舞弊,玩忽职守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五、售票员、检票员做到无差错,如发生错票、错班和漏班,积极给予更正、换乘。
六、服务员导示旅客上车,报班清楚,正班、准点发车,如遇到人为无法解决的困难而影响发车时,提前5分钟向旅客预告,解释清楚。
七、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,对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等旅客提供特殊照顾和优先服务。
八、行包到达车站后,承诺 30 分钟内给予提取货物。
九、售票大堂、候车室内各种服务标志醒目,服务人员及时准确地为旅客提供所需的服务信息。站内外保持清洁卫生,秩序井然,安全畅通,车厢内外整洁卫生,装备完好,标志清楚;车流、客流通道分设,站内和站前秩序良好,站务作业流程顺畅。
十、加强安全管理,严格“三品”检查,严控站内治安秩序,落实车辆进出检查登记制度,协助车辆检修工作,严禁超员、超载、超高。
十一、严格按交通部、国家计委发布的《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》、《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》和省、市物价部门、交通主管部门等规定收费和售票,并将有关收费明码标价,不随意提价、涨价和乱收费。
十二、本公司接到旅客投诉后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。
投诉电话:(0573)8589070
投诉地址:桐乡市世纪大道1号
邮编:314500
联系方式
站务分公司:0573-88589070
桐乡客运中心:0573-88589011
濮院汽车站:0573-88877782
乌镇汽车站:0573-88711014
崇福汽车站:0573-88411690